2.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实行企业出口产品卫生注册制度和国际认证,严格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
3.开拓外埠市场。引进国外先进的加工设备技术,同国外经销商合作经营;积极组织企业到国外、境外举办农产品展销会、农产品推介洽谈会,利用现代网络营销等开展合作交流,打通外向通道。
4.完善扶持政策,营造农产品出口的良好环境。全面落实出口退税、内引外联、国外境外创办农业企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多出口创汇,扩大汉江流域中下游地区农产品的出口份额。
(六)加强林业生态建设。
根据区位比较优势、产业基础及市场需求,形成以资源培育基地、集约经营的产业带、精深加工的产业群构成的林业产业体系,以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实现森林资源培育、林产加工和服务业发展的一体化,积极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林业对社会经济的贡献率,建成全国流域综合开发的林业建设示范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汉江中下游流域的生态森林文化区建设、可持续多功能生态林区建设和平原林业开发区建设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建设。
1.林业生态建设。汉江流域中下游地区生态环保体系由沿江生态环保带主干、生态环保带支干和以点线状分布的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网林、血防林、矿区植被恢复林、防沙治沙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湿地保护能源兼营林、多功能防护林、生态绿色家园林、绿色生态屏障林组成。
到2020年,人工造林总面积达到2434万公顷,其中:沿江生态环保带主干852万公顷,生态环保带支干16万公顷,血防林25万公顷,湿地保护能源兼营林65万公顷,绿色生态园林与生态绿色家园园林15万公顷,滨江公园林与亲水平台林052万公顷,用材林1万公顷,农林立体循环产业林22万公顷。营林续建13835万公顷,其中:高价值保护林与特种用途林55万公顷,湿地生态休闲林与森林公园名胜风景林63万公顷,水土保持林27万公顷,农田防护网林07万公顷,矿区植被恢复林205万公顷,生态绿色家园林与绿色生态屏障林983万公顷,重点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珍稀物种保护繁育林5097万公顷,经济林36万公顷。防沙治沙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3372万公顷。
2.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1)特色经济林板块。包括核桃、板栗、木瓜、花椒、食用菌经济林板块,范围主要在低山丘陵,面积357万公顷。
(2)速生丰产用材基地与苗木花卉产业基地建设。一是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汉江流域涉及的丘陵平原县(市、区),重点建设以湿地松、火炬松、杨树等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5万公顷,其中:新造1公顷,培育4万公顷。二是苗木花卉产业建设。范围为汉江流域丘陵平原县(市、区)。苗木基地:按照“设施现代化、功能专门化、产品特色化、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布局合理化”的基本原则,新建、扩建一批速生丰产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用材林树种和名特优新经济林树种等种苗基地。建设跨区域、跨行业种苗企业,发展集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于一体的综合型种苗基地,形成一批有特色、区域化、集团化的种苗产业。花卉基地:重点发展野生观赏花卉资源和区域特有植物资源的研发,培育、引进花卉新品种,建立花卉良种良苗繁育基地,完善花卉技术标准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建设苗木花卉基地05万公顷。
(3)木本油料的生物能源林基地。大力发展以乌桕为主的木本柴油基地和以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开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建设示范,建设林油一体化基地856万公顷。
(4)林产工业产业园区。在山区建设林药产业园区,在平原山地岗地建设以杨树为主原料的纤维板产业园区与造纸产业园区,以及油茶综合加工产业园区。
(5)林业良种繁殖基地。在鄂中丘陵岗地(随县、钟祥市和老河口市)建设核桃、板栗、木瓜、花椒、柑橘等经济林良种繁殖基地和杨树、马尾松、国外松、栎类等用材林良种繁殖基地03万公顷,投资6000万元。
(七)积极推进流域内乡村环境整治。
按照“城(城区)-镇-村三级”城乡中心体系结构,对经济基础较好、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的47个建制镇进行重点建设。
1.镇(乡)环境建设重点。结合湖北省“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在保障饮用水安全、避免地表水对地下水水质污染、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处理、垃圾集中收集与无害化处理、环境卫生设施配套、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提高园林绿地面积、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和规划指标。
(1)道路建设。对进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名镇、重点镇的主要公路进行路面硬化,对镇内主要道路实施黑化、绿化、亮化工程;按规划要求配备生态停车场;全力打造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街巷空间,如青石板路、滨水栈道等。
(2)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重点整治进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名镇、重点镇公路及镇区主要道路沿线景观的“脏、乱、差”现象,严禁乱设广告、乱设摊点;加强旅游名镇至旅游景区的道路交通建设和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对镇区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环境,统一改造,风格协调,绿化、亮化、美化,体现地方文化特色。
(3)基础设施配套。保障饮用水安全,控制农药化肥用量,加强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及处理、环境卫生与保护设施建设,尤其重视公共厕所的配套建设,按规划要求布点;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垃圾集中收集及无害化处理率水平,提高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水平。
(4)绿化建设。采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植物物种绿化,形成极具识别性的园林绿化系统,建设镇区中心绿地广场。至2015年,绿化覆盖率达到30%;至2020年,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5)景观建设。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名镇的建筑景观和环境景观,要在规划的统一指导下,科学地进行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要以保留发扬地方特有的文化传统为目标,做到镇容整洁、乡风文明、环境优美、特色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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