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职工维权工作协调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六、进一步加强职工信访工作

  坚持职工信访“事要解决”工作原则,建立健全职工维权工作协调会议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的信访工作信息交流、矛盾调处、协调督办的联动制度。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每半年对信访工作进行分析、上报制度,及时排查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不稳定因素,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求把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省职工维权工作协调会议办公室对涉及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职工来电、来信、来访事项,经梳理分类后,按职能分工向有关成员单位转送,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办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转办单后,应及时办理,并在约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协调会议办公室;不能按时办结或一时难以办结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及措施。在调处职工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听取工会代表职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职工信访合理诉求。

  七、积极支持工会开展维权帮扶工作

  职工维权工作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工会开展维权帮扶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社部门要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等签订和履行进行指导检查和执法监察;支持和指导符合条件的工会所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可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设小额担保贷款服务窗口,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自主创业。人社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要为工会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帮助,支持工会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裁前调解、诉前调解和仲裁、诉讼代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处中的积极作用。信访部门要加强对职工信访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督办。民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把帮扶困难职工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宣传部门要在主流媒体开辟职工维权专栏,大力宣传维权先进典型,曝光侵权案例,营造有利于职工维权的舆论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大力支持工会帮扶中心“四位一体”帮扶维权体系建设,加大政策和经费扶持力度,帮助解决场地、人员和设施建设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工会帮扶中心在帮扶维权维稳工作中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作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