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
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明确分工,确定专项行动负责人、联系人,根据广西知识产权局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立即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报广西知识产权局。
参照广西知识产权局组织构架,成立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专项行动督导机构,负责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二)加大投入,确保进度
要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的部署与广西知识产权局实施方案,快速行动,有序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要确保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保障人力、物力投入。
要保质保量地开展执法检查整治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执法检查整治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确保有案必办,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办案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保证专项行动工作进度。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
要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告制度,从组织实施阶段开始,每周向广西知识产权局报送举报投诉接受情况、专项行动的措施和活动情况,对重要案件及时报送。
四、时间安排与具体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0年11月中旬,印发《南宁市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在11月10日开始的中国专利周广西活动南宁分场活动期间,通过新成立的南宁市专利小分队深入南宁高新区等开发区与科技企业进行座谈、交流、宣传等方式宣传我市加强专利行政执法的措施与成效,宣传利用“12330”公益电话举报投诉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援助的作用。
11月18日前,制定出南宁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提出重点活动、具体措施、主要检查整治地点与产品,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广西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
11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方案,公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系统专项行动热线电话0771-5533820,推介“12330”举报投诉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电话及其他类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咨询服务电话,鼓励举报投诉,挖掘典型案件并及时上报。
11月下旬,以高新技术产品、食品、药品等领域为重点,结合广西知识产权局、南宁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请求广西知识产权局执法领导专家指导我局共同参加南宁市有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或本部门在流通环节的侵权与假冒行为的执法排查,摸清情况,重要案件和情况将直接报广西知识产权局。
11月下旬,组织我市有关企业专利实务人员参加广西知识产权局举办的全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