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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水北调移民内安和丹江口库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


  6、省水利厅在2011-2012年前优先将库区全部纳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将库区水土流失应治理的面积,全部纳入水土保持项目治理计划,将库区病险水库全部纳入除险加固计划。加快库区规划内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提高抗灾能力。

  7、省农业厅将库区农村移民纳入户用沼气计划,同时在板块基地、畜禽规模养殖、特色水产养殖、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农机具购置补贴、动植物疫病检疫防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担保、农村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和“阳光工程”等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力争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全覆盖。

  8、省林业厅在低产林改造、长防林、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石漠化治理等项目安排上向库区重点倾斜。将库区已区划的1024万亩公益林纳入国家和省级补偿范围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力争将现有117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97万亩宜林荒山纳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计划,将丹江口、郧县、郧西、房县和竹山等5县(市)纳入石漠化治理范围,对重度和极重度石漠化面积开展治理,对247个移民集中安置点的绿化美化给予扶持。从2011年起5年内,每年安排每个库区县(市、区)项目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9、省环保厅支持库区29个乡镇创建生态乡镇,支持移民集中安置点创建生态村。

  10、省民政厅支持库区迁建乡镇中心福利院、重点移民安置区域城镇居委会、移民集中安置点村委会建设。支持库区适度扩大农村低保保障面,实现应保尽保。对库区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全面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和病种限制,全面推进库区医疗救助及时结算工程。认真落实救灾救济政策。

  11、省住建厅力争将库区移民危房户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同时在住房保障等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库区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建设。从2011年起5年内,每年对每个库区县(市、区)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示范乡镇的小城镇建设。

  12、省人社厅在社会保障中央转移支付、建立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就业创业培训、信息网络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争取国家支持,扩大库区新农保覆盖范围,力争2012年实现全覆盖。

  13、省教育厅对库区县(市、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县级职教中心基础能力建设给予重点倾斜,并组织城市学校开展对口帮扶活动。争取华中师范大学培养的优秀免费生到库区任教,把库区作为师范生实训基地重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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