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加强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解决县级工商联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其在发展和管理会员、联系和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方面的组织作用,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加大行业商会和乡镇(街道)商会组建工作力度,乡镇(街道)商会领导班子成员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按章程选举产生,会长一般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党组织书记可由乡镇(街道)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兼任。重视在开发区(园区)、社区、市场等区域组建专业商会,加强对基层商会的指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商会管理水平。
(十五)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中党内外、专兼职人员结构。把综合素质好、各方面表现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选拔到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积极发挥领导班子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作用。工商联主席一般由党外人士担任,符合条件的应安排进入同级人大、政府或政协领导班子。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工商联主席。工商联专职领导班子成员中应分别有一名成员任同级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同级政协常委会委员。工商联秘书长是中共党员的,可以进入同级工商联党组。市、州、县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副主席、秘书长人选,由党委统战部商有关方面和上级统战部后提名,并与组织部门共同考察。主席人选须经上级统战部考察后,报请同级党委审定。加强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切实发挥执委、常委作用。
(十六)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各级工商联组织要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建立健全符合工商联自身特点的工作制度,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提高工商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工商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要着眼统一战线和工商联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建立健全工商联机关干部教育、培养、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各级工商联干部要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历史责任,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增强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的能力、参政议政的能力、团结凝聚会员的能力、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和协调落实的能力。
五、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