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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意见


  2、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涌现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

  3、爱国统一战线更加巩固。广泛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动员他们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扩大他们有序政治参与,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引导他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4、工商联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各级工商联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建立运行有序、协调有力、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建设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经济工作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过硬的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勤奋学习、业务精良、求实创新、廉洁自律、团结奉献的干部队伍,切实提高工商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

  5、工商联领导体制机制完善健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指导、支持,党委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工商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的领导体制机制。

  三、充分发挥工商联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统战部组织协调、工商联具体实施、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回归工程、民企联村、安置就业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协助党委、政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委、省政府定期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适当增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表彰的人数。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文明创建和各类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的评选表彰时,应由工商联考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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