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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国有企业创先争优“五大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国有企业创先争优“五大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属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市级双管企业党组织:
  为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五大行动”,我委制定了《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创先争优“五大行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监管企业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和总结汇报工作,把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年3月29日

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创先争优“五大行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全区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区国有企业创先争优“五大行动”的实施意见》(桂企创建办发[2011] 8号)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的实际,现对市属国有企业深入开展结对共建大行动、承诺联评大行动、典型示范大行动、党群共建大行动和绩效考评大行动(以下称“五大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深化思想认识
  在全市开展创先争优“五大行动”,是市委根据中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宁市实际,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大举措和重要载体。各监管企业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推进创先争优“五大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五大行动”作为企业开展创先争优和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生动载体,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推动企业党建工作创新,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和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完成中心工作任务。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完善形式、强化措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各级领导人员同广大党员一起行动,各基层党组织一起建设,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建立机制,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活动同行、组织同建、先锋同创、承诺联评、党群共建的格局,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发活力动力,扩大活动覆盖面,坚持民主公开、发挥考评导向,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二、抓住关键环节,把握活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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