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2010年11月23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11月3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对现行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政府决定,废止《
青岛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67件市政府规章,保留《
青岛市秘密文件管理办法》等173件市政府规章。
附件:1.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目录
2.保留市政府规章目录
附件1:
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1
规章名称:
青岛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6年6月12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86]122号)
说明:“门前三包”的运作方式和管理体制发生重大调整,已不适用。
序号:2
规章名称: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9年1月9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89]6号)
说明:现执行省政府修正发布《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序号:3
规章名称:
青岛市治安联防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9年4月22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89]95号)
说明:现执行《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序号:4
规章名称:
青岛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9年6月8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89]143号)
说明:现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序号:5
规章名称:
青岛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9年10月27日市政府批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青标计[1989]124号)
说明:现执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序号:6
规章名称:
青岛市政务查办工作的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0年8月16日市政府令第8号发布
说明:现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序号:7
规章名称:
青岛市实施《山东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办法》细则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0年8月21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0]207号)
说明:现执行《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
序号:8
规章名称:
青岛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验收暂行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1年2月28日市政府批准 市规划局发布(青规字[1991]4号)
说明:现执行《
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
序号:9
规章名称:
青岛市城市房屋估价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1年8月5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1]185号)
说明:现执行建设部《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和《
青岛市城市房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序号:10
规章名称:
青岛市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帮教的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1年11月5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1]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