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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科普工作计划》的通知

  5、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科普活动80期次,技术咨询5万人次,义诊2000人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6、组织开展计生科普活动50期次,技术咨询3万人次,发放计生用品2万份。(责任单位:市计生委)
  7、组织青少年科普活动850期次,参加人数12万人次,其中:科技节10期次,航模比赛15期次,机器人大赛15期次,科普板报 150板,科普文章1500篇及其它科普作品3500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8、组织开展文化、法律下乡和进社区活动50期次,发放图书和资料2.5万份,建立农家书屋250个。(责任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司法局)
  9、组织开展环保低碳科技活动10期次,开展科技培训8期,培训人员12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0万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0、组织开展妇女维权及妇女儿童法律知识科普活动50期次,参加人次3万人,发放技术资料3.2万份。(责任单位:市妇联)
  11、组织开展为企业职工及农民工提供技术服务55期次,职工维权法律咨询15000人次。(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12、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活动65期次,技术咨询1.5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5万份。(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农业局)
  13、组织开展技术标准制订技术咨询及宣传活动20期次,发放技术资料1万份。(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4、组织开展农村党员科技培训“动车组”活动,培训农村党员4.5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4.5万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15、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科普讲座20期次,参加人数5000人次,每个县区至少举办讲座10期。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工信委各办一期。(责任单位: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16、组织开展志愿者科普服务活动30期,服务人数5000人次。(责任单位:团市委)
  三、重点工作
  (一)抓好“一个宣传”
  抓好科普知识和有关科普政策法规的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现代传媒大力宣传科普知识和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科普工作环境和氛围。有条件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或其他新闻媒体上开设科普专栏,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含县区政府)全年发表科普宣传报道3500篇(条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宣传部(牵头)、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用好“二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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