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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小企业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项目申报

  (一)从中国中小企业郑州网(zz.smehen.gov.cn)或郑州市财政局网(www.zzcz.gov.cn)下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相关表格,认真填写、准备有关资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每个项目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二)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本文件通知精神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初审工作,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初审报告,连同企业的项目申报资料、汇总表(一式3份)加盖单位印章,报送市中小企业局2份、市财政局1份。项目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U盘形式)。

  (三)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保存企业项目申报提供的全部资料,以备年底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五)各县市(区)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

  (六)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该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五、项目评审

  市中小企业局收到县(市)、区上报的初审资料后,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评审。经过评审确定的申报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认真做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审查资料,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认真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人:

  市中小企业局   刘 林  张锋华 67171606,

  市财政局     景仙凤      67181112

  附件:1、郑州市201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2、郑州市201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项目汇总表

郑州市中小企业局

郑州市财政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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