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开设网络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市卫生局负责)
2.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方针。
(1)在前两年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1.6万人,乳腺癌检查2000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为1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完成40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3.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1)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省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启动张家口市沙岭子医院、怀来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张家口市第二医院精神病科建设项目。开展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市发改委、市卫生局负责)
(2)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按照省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县配置必要的救护车和指挥系统,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市发改委、市卫生局负责)
(3)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加大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综合改革。学习邯郸、唐山等综合改革试点市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卫生局、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
2.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
(1)着力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选择部分县级医院作为试点,力争在建立院长负责制、实行全员聘任制、实行管理精细制、建立主诊医师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卫生局、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2)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45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开展三级医院与对口的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试点。(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3)引导有资质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组建医疗小分队,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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