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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政办字〔201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张家口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改革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取得初步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进一步控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14万人,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推进大学生参保。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的政策。(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市卫生局负责)
  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
  (1)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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