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一)引导、培育以酿酒、茶叶、辣椒、化工、冶金为主的传统支柱产业,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引导白酒集中产地实施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品牌培育的白酒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二)大力引导、培育以优势原材料为主的新兴支柱产业、航天航空电子信息、新材料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商标注册。
(三)大力扶持遵义药业的发展,为其做大做强、争创品牌提供服务和保护。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工作,鼓励农业企业申报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努力形成“公司+商标+农户”的产业模式;着力培育一批上规模、竞争力较强的优质农产品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
(五)实施旅游业品牌战略,打造旅游品牌,巩固旅游业作为我市后续支柱产业的地位。积极引导各景区申请旅游服务商标,形成一批旅游服务的著名商标,树立我市旅游品牌良好形象。
(六)加强对“老字号”和知名商号企业商标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实施企业商号、商标一体化战略,提升“老字号”的品牌价值。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有利于树立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声誉和信誉,提高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有利于将产品的质量、性能等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增强其开拓、占领和巩固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名企聚集,壮大和发展地方经济。各级各部门务必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和谐遵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实施商标战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工业能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审定我市实施商标战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安排实施商标战略的各项工作;拟定我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研究解决我市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下,明确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具体负责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日常协调服务工作。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和新蒲新区管委会也要成立或明确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机制,强化业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施商标战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