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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商务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序号考核内容奖励标准
1农产品出口 2000万美元以上(含2000万美元)奖励2万元
2000万美元以下奖励1万元
2一般贸易出口 每10亿美元奖励0.7万元
3获批出口基地 国家级5万元/个 省级3万元/个

  注:1.出口额均以海关统计数为准。
  2.出口基地:国家级为商务部认定的出口基地。省级为省商务厅认定的出口基地。

  附件3:
  外资、外包结构调整奖励标准

序号考核内容奖励标准
1新增注册资本超亿美元项目每引进一个奖励5万元
2新增取得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数每个奖励0.5万元

  注:1.新增注册资本超亿美元项目须属国家鼓励类项目。
  2.新增注册资本需在工商部门登记核准。
  3.国际认证包括CMM认证,CMMI认证,PCMM认证,ISO27001/BS7799认证,ISO20000认证和SAS70认证等。
  4.论证企业以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附件4:
  外经结构调整奖励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奖励标准
1设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的数量国家级 10万元/个
省 级 6万元/个
2境外投资企业开业数设立一家奖励0.2万元
3转移落后产能企业数设立一家奖励2万元
4境外资源开发类企业数设立一家奖励2万元

  注:1.设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须经商务部或省厅批准,并已启动建设。
  2.2~4款涉及企业需凭企业资金汇出证明或设备、物料出口报关单,及境外企业在投资地注册文件确认,并以商务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核定数为准,每家企业享受一次。

  附件5:
  商务工作(内贸)考核目标奖励标准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考核目标奖励标准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考核内容实际完成值完成考核目标
1300亿元以上(含300亿元)38
2200~300亿元(含200亿元)25
3100~200亿元(含100亿元)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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