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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3.开展预案演练。加强预案演练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市各部门根据专业特点编制相应的演练指南,制订演练管理办法,提出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公众积极参与各级各类预案演练,推动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创新应急演练方式,开展多场景、多措施、低成本的演练,注重利用高科技手段开展虚拟现实的数字化演练。建立演练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三)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加强监测预警,逐步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构建突发事件综合预防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控能力。

  1.全面调查风险隐患。充分发挥部门和专业技术队伍的作用,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完成一次针对本行业管理对象的风险隐患调查,更新隐患档案记录,建立市、市(区)和企业三级危险源监管体系,形成风险隐患数据库,为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调查与评估,掌握第一手资料。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化工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领域)的重点单位,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自查、季度专家排查、重要部位必查和排查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开展环境污染基本情况调查,建立环太湖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档案库。完善毒源普查制度,编制有毒有害危险品分布图。完成重大传染病传染源、疫病疫源等基本信息调查,编制主要疫病疫情全市区域风险图。完成关键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群体性事件高发地等社会安全隐患的调查,建立健全社会安全隐患数据库。

  2.完善监测网络。扩充完善现有水文、气象、地震、地质、林木、环境、传染病等监测站网,适当增加监测点密度,“十二五”期间,建成比较完善的灾害监测网络体系。水利部门要加强汛情监测系统建设,完善水量自动监测站、重点控制工程自动监测控制系统、旱情监测及信息采集系统,市报汛站实现自动测报。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建设“数字大气”监测网,加强高空垂直观测和对云、能、天的自动化监测,升级、优化和加密自动站监测网,使全市自动气象站平均间距加密到8公里,主城区加密到3公里,逐步实现对苏州大气的不间断、数字化、立体式监测,不断提高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地震部门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调整和优化测震和前兆观测台站布局,重点发展抗干扰地下深井综合观测。完成地震监测系统和地震数据中心的升级改造,新建一批强震观测台。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基础测绘工作,编制完成市、市(区)两级自然灾害风险图,进一步完善全市地面沉降和山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监测体系,在重点林区建立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健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网络。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综合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危化品船舶运输GPS系统,实现干线航道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全覆盖。加大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自动监控体系。完善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建立重点传染病、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设和扩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控网络。加强社会安全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建设,对重要公共场所、重大公共活动实行实时监测。完善粮油等主要商品质量检测体系和保供监测网络。

  3.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建立对国民经济或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基础设施监测和保护系统。强化对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石化储备库(站)、自来水厂、重点水利工程、重要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油气输送管线、大型桥梁及过江通道、电网电厂、银行清算和金融交易系统、城市生命线工程等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日常维护,建立起完善的实时监测监控系统,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

  4.加强预警系统建设。依托现有资源,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系统,构建市、市(区)两级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和研判。进一步完善气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增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的集成化程度,提高数据采集、传输及数据管理分析自动化水平,实现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预警。充分发挥安监、环保等部门监督管理的作用,建立较大以上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的评估、预测和综合预警系统。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探测报警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火灾预警防范能力。提高卫生事件预测预警的时效性,建立国内先进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整合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网络,建立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完善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粮食、饮用水、民用电气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预警系统。建立有关灾害区域、流域预测预警协调机制,提升综合监测预警能力。

  5.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体系。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现代通讯设备等发布预警信息,建立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在城市大型公共场所、繁华街道、交通要道口、公交地铁站等场所设立电子屏幕,在偏僻农村、高风险地区、危化企业等区位加强安全站(点)、宣传栏等建设,及时准确发布各类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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