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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苏府〔2011〕9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应急办制订的《苏州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苏州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必须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遵循科学发展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和时代前进新趋势,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预防为主、科学处置的原则,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努力为“三区三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现状概述。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管理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等工作,努力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

  1.组织协调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成立了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建了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从事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责。各市、区也都相应成立或明确了应急领导班子、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办事机构。

  2.预案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制定各级、各类预案,街道(乡镇)以上应急预案制订率达到100%,社区(村)应急预案制订率超过90%,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应急预案制订率均超过85%,学校应急预案制定率100%。

  3.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明显增强。五年来,全市救灾投入不断增加,一大批应急避险等基础设施工程先后建成投运,灾害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机制逐渐形成。

  4.事故灾难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公共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运单位、建设工程工地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源头控制、目标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双下降。

  5.公共卫生事件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传染病疫情起数、波及人数总体有所下降,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发生少、层级低,无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6.社会治安综合防控能力明显增强。通过深入开展“平安苏州”、“法治苏州”等系列创建活动,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化解社会各类矛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不断提升。

  7.应急队伍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建成县(区)级以上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3支、3000余人,建成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08支、8455人,建成各类市级专业应急队伍287支、11814人。市卫生等部门建立了专家队伍,团市委、市红十安会等单位组建了志愿者队伍,市民政部门建立了覆盖全市城乡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

  8.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气象、地震、水文、地质、森林、水质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逐步形成。建成苏州市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了与上级和公安、交通、环保、气象、民防等相关部门的联合通信和指挥,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预警性进一步增强。

  9.应急工作日常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制定了全市值班信息、工作信息等报送制度,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有了较大提高。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各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及时,应急响应迅速有力,恢复重建积极有序,受灾群众安排妥善。

  10.应急宣教能力明显增强。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教育资源,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卫生防疫、劳动保障、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预防为主、全民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理念不断增强。

  虽然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上看,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应急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还不适应,与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还有差距,与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有脱幅。一是组织体系还不健全。部分地区尚未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缺乏专职人员及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机构或部门,应急指挥系统的软硬件设施也有待改进。二是信息渠道还不通畅。我市虽然建立了固定、机动、现场三大信息平台和指挥系统,但三大系统间的互联互通程度不够。对突发事件的苗头性、趋势性研判还不系统,信息的预警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应急队伍体系还不规范。市公安、交通等应急专业队伍资源需进一步整合,人员力量还需增强。企业应急专家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还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四是恢复重建能力还不理想。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救灾减灾协调会商机制有待建立,灾后救助快速反应能力需要增强。各级财政的救灾资金投入机制和重大灾害快速拨付机制有待健全。五是宣传教育体系还不成熟。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平台还偏少,宣传教育形式较单一,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在城市和农村还存在不小差异。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之间、部门与媒体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待完善,突发事件新闻报道、舆情收集和分析反馈能力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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