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按照“五整顿”、“三加强”和“三关一监督”要求,以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针对重点时段、路段、区域的交通违法情况和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始终做到严查、严防、严控、严教、严惩,形成持续的严管高压态势。积极推广“丘北经验”,着力解决农村道路警力不足、秩序混乱问题,严厉查处黑车非驾,乘骑摩托车不佩戴头盔,低速车辆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非载客车辆非法载人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同时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加快发展农村客运,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
3.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强化对井工矿山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井工矿山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完善月度计划,健全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和档案。以水害治理、顶板管理为重点开展地下井工矿山专项整治。2011年底前地下井工矿山必须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机构、制度,配备探放水设备;主运输巷道一律采用锚杆或锚网喷方式建设,淘汰木支护,使用金属支护。同时,对没有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4.进一步加强危化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建设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认真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
5.严格对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执行职业卫生预评价、验收评价和审批制度。继续抓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摸清底数,为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做好基础工作。切实加大职业健康重点监管企业以及高毒、高粉尘作业场所的监管检查和处罚力度,及时有效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6.进一步抓好消防、建筑、旅游、特种设备、气象、林业、经贸、铁路、环保、电力、渔业船舶、公路工程、冶金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限时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消除的,要坚决停下来,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加强煤矿标准化建设。全力抓好技改矿井、规划矿井建设工作,大力推进井下“六大系统建设”,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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