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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鄂发(2011)2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19)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制定土地、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核心生产原料基地。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三位一体”建设股份合作基地,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倡导产销双方互守诚信,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工商局)。

  (20)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加快农村商贸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超、农商对接。支持大型粮食物流节点、农产品冷链系统、生鲜产品配送中心、农资超市和农家店建设(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粮食局、省农业厅)。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省交通运输厅)。改善农民进城销售农产品的市场环境(省工商局)。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等各类流通中介组织。鼓励各类工商企业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农资经营,引导和支持建设一批大型涉农商贸企业集团(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工商局)。继续推进以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为重点的“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省供销社)。

  (21)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强化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完善应急调控预案,健全市场调控体系。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积极作用,加强重要农产品调运,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防止大起大落(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落实粮食、生猪、油菜籽等主要农产品托市收购政策(省粮食局、省商务厅)。

  五、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运用

  (22)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机制。发挥我省科技优势,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骨干,整合相关部门和企业力量,针对制约农业发展和农产品加工的关键问题,加强联合攻关,全面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源头创新团队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我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农科院)。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充分发挥农业科技领军人才作用,加大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力度,提升我省优势产业的科技水平和竞争能力(省科技厅、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农科院)。

  (23)加快良种培育和种业产业化进程。切实把农业科研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重点做好水稻、马铃薯、油菜、棉花、畜禽、水产、食用菌、茶叶、油茶等新品种的选育审定工作。推动种业企业重组整合,加快产业联合,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实行育种繁育推广一体化,推进新育良种产业化,不断提高我省种业竞争力(省科技厅、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24)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整合资源,建立成果应用体系,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与县(市、区)政府、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开展多形式技术合作,联合建设农业专家大院,推进“院(校)地结合”、“院(校)企合作”,积极引导科技资源向农业产业一线聚集(省科技厅、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农业厅)。推广使用轻简化栽培等实用技术(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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