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鄂发〔2011〕2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鄂办发〔2011〕15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三农”工作的意见》(鄂发〔2011〕2号),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鄂发〔2011〕2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3月1日
贯彻落实鄂发〔2011〕2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三农”工作的意见》(鄂发〔2011〕2号),现提出责任分工方案如下:
一、抓好主要农产品生产
(1)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科学利用我省农业资源,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全面提高粮食、棉花、油料、肉类和淡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我省国家重要商品粮棉油生产基地和最大淡水产品生产基地的地位。办好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县(省农业厅)。支持国有农垦企业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场试点(省农垦局)。
(2)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继续推进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以33个粮食大县为重点,抓好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实施粮食优质高产创建工程(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扩大水稻、小麦、马铃薯、玉米等粮食作物种植面积。鼓励发展双季稻和再生稻,提高粮食复种指数。推广优良品种,运用先进技术,提高粮食单产(省农业厅)。推进中心骨干粮库建设改造,推广农户科学储粮示范工程(省粮食局)。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对产粮大县财政奖励和向粮食主产区转移支付力度,落实粮食产业建设项目扶持政策、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和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农村综改办、省粮食局)。
(3)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高标准、规模化建设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板块基地。积极推进园艺产品、养殖产品标准化创建和规模化种养(省农业厅、省质监局)。加大特色农产品精品园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油料产业、茶产业和棉花产业(省农业厅)。鼓励支持开发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大中城市郊区要保持一定的蔬菜种植面积和生鲜食品供给能力,使全省菜地保有量达到800万亩(省农业厅)。用好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省烟草系统建设资金,推进烟叶主产区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单元建设(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财政厅)。
(4)积极发展畜牧水产业。继续支持畜牧水产大县建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启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推广农户家庭式规模养殖(省农业厅)。落实补贴政策、保险政策和用地用电政策,支持畜禽养殖小区发展(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湖北保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电力公司)。积极扶持鱼池标准化改造升级和水产板块基地建设,支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继续实行大江大湖禁渔期制度和小龙虾禁捕制度,强化增殖放流等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大力发展生猪产业和小龙虾产业。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进一步强化检疫监督,严格疫情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