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乡村旅游建设、旅游区环境整治,对重点景区沿线农民建设生态家园、生态移民和旅游区环境整治给予补助。完善景点景区路网体系,加强大别山旅游公路主线、支线等重点工程建设,改造提升景区连接干线公路等级。支持并鼓励试验区各县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中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湖北旅游强县、湖北旅游名镇名村、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完善旅游接待和公共服务功能。促进景区开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大别山腹地城镇带建设相得益彰,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八)加强小城镇建设。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大中小城市、特色城镇带和中心村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城镇建设的空间布局结构,着力构建沿江城镇带、京九沿线和公路沿线城镇带、大别山腹地城镇带,建成一批中小企业聚集、商贸流通、红色旅游、度假休闲的重点集镇、特色镇。加大城镇建设投入力度,增强城镇集聚、扩散、创新、协调功能,推进产业集聚化、人口集中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集约化。创新户籍管理模式,推进农民向城镇转移。
(九)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计划,坚持公办民办相结合发展学前教育。合理规划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加快推进薄弱学校改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县域内各类培训资源和项目,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逐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革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基层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事业单位运行保障机制。加强革命老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实行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
(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建立健全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在回归创业人员中选拔任用村主职干部的机制,选准配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提高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大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强各类人才特别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注重在优秀青年和农民工中发展党员。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普遍开展党务、村(居)务、事务、商务、医务等服务活动。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到2012年底,90%以上的村集体年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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