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鄂发〔2011〕8号 2011年3月1日)
大别山革命老区是我国重要的革命根据地,为中国革命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重要贡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建立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立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落后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缩小区域差距的新路子,探索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大的条件下实现生态重要区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探索革命老区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包括环大别山山脉的黄冈市的所有县(市、区),武汉市的新洲区、黄陂区,孝感市的大悟县、孝昌县,随州市的广水市等。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初期启动范围以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主,具体包括红安县、麻城市、英山县、罗田县、团风县、蕲春县、大悟县、孝昌县8个县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红色大别山、绿色大别山、发展大别山、富裕大别山”的总体要求,以“三化同步”(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两增同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改善和提高革命老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试验区建成科学发展的示范区、解放思想的试验区、艰苦奋斗的创业区、民生改善的先行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山区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把发挥区域优势与培植支柱产业、富民与富县强村、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不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协调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试验区建设发展与老区人民收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