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承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3.加强个人信用建设。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面向社会大众的征信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个人信用的关注度,引导大众珍惜信用记录,积累信用财富。加强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报告解读咨询、异议处理等工作,帮助群众正确理解信用报告,正确对待不良记录,有效维护本人权益。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征集农户基本信息,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提高广大农民的信用意识。扩大个人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在面向企业的市场准入、土地使用、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票上市、出口退税、政府采购、项目核准、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中,引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的信用报告查询机制,将其守信情况纳入审核范围,在面向个人的招聘、评先、任职等活动中,加强对个人信用情况的考察,促使社会群众将信用意识渗透到各种社会活动中,提高社会大众的信用意识。

  (三)培育和规范多元化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做好信用市场的“规划、协调、引导、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信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建立完善信用评级体系为重点,逐步建立以信用征集、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和商帐追收等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中介服务体系。政府相关部门、人民银行和银监分局等单位要加强合作,正确引导、大力扶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和保障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积极引导业内企业主动使用信用产品,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广泛开展征信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建立诚信宣传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日报晚报等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社会信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信用知识普及教育。各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家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公共场所和营业场所的电子宣传屏幕,开展长期的诚信典型和征信知识的宣传。建立和落实区域社会信用环境评价制度,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核心,大力开展“诚信县区、诚信村镇、诚信企业和诚信公民”创建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树立诚信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得益、失信受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一时失信、长期受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2011年3月底前,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工作分工,分解任务目标。

  (二)2011年5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信用信息的三级联通;征集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建立企业和个人综合信用档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