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县(区)的决定
(云府〔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7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潮。通过近四年的艰苦努力,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201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2.27%,比普及前的2006年提高了49.12个百分点。其中,云城区、新兴县高度重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产业和劳动力转移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切实加快硬件建设,着力抓好招生工作,全面优化学校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10年,云城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94.46%,新兴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88.35%,提前一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完成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的云城区、新兴县予以表彰,分别授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县(区)”称号,以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