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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开展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拨付
  1、填写承保明细表。人保财险各县(市、区)支公司签单当月结束后,于次月的5个工作日内填写好本地区承保明细表并送当地农业局核实确认后,报人保财险云浮市分公司,再由人保财险云浮市分公司审定汇总后,送云浮市农业局核实确认。经云浮市农业局核实确认后,交回人保财险云浮市公司办理市、县级财政保费补贴拨付手续。
  2、县级财政保费补贴拨付。人保财险各县(市、区)支公司填写好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拨付的申请,附经云浮市农业局核实确认的本地区承保明细表,报送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收到保费拨付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把属于本级财政应负担的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到当地人保财险公司账户。
  3、市级财政保费补贴拨付。人保财险云浮市分公司填写好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市级保费补贴拨付的申请,附经云浮市农业局核实确认的全市承保明细表,报送云浮市财政局。云浮市财政局在收到保费拨付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把市级保费补贴资金划拨到人保财险云浮市分公司专用账户。
  4、中央和省财政保费补贴拨付。由人保财险云浮市分公司会云浮市农业局等按省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八、风险管理
  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执行“有限责任,风险共担,最高赔付,总额封顶”的原则,实行最高赔付限额制。承办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总额为全市当造全部水稻种植保险保费收入的2倍。
  九、赔付处理
  水稻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人保财险云浮分公司统筹赔付。
  1、理赔标准。保险水稻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1-免赔率)×保险费缴交率
  损失率=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水稻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生 长 期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移栽成活-分孽期

每亩保险金额×40%

拔节期-抽穗期

每亩保险金额×70%

扬花灌浆期-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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