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实施措施
(一)直供直管农电机构的接管工作。直供直管两家农电机构的农电资产和农电人员接收工作在2011年5月前完成,云浮供电局负责组织,各农电机构负责实施。其中:
1、农电资产按照“无偿划拨和自愿移交相结合的原则”由广东电网接收,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性质的农电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一并由广东电网公司接收。对有争议的债权、债务的处置要有处置方案,或有划转双方认可的处理办法。云浮市的两家农电机构主要属于股份制性质,其农电资产划转,由股东会议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并通过农电资产移交方案后,交接双方签订协议,由广东电网公司予以接收。
2、农电资产划转以2010年12月31日止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或审计和资产清查报告为依据。
3、2010年3月16日前在广东电网公司主营业务及农电管理、生产岗位工作的非广东电网公司编制员工纳入本次改革。
4、按照“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在册农电人员由广东电网公司负责接收,并依法转续劳动关系。人员全部接收后,云浮供电局配合广东电网公司会同省考试院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民主测评等综合情况,对接收人员进行优化组合。
5、接收的农电人员,其社会保险按属地原则继续在单位所在地参保缴费。接收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按规定办理补缴。已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维持不变。
(二)趸售镇农电机构接管工作。基于云城区腰古镇在电力体制上的特殊性,根据《广东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待直供直管范围改革工作完成后,再对其改革工作另行研究。
(三)在人员接收过程中,一并办理党组织关系由地方转归广东电网公司管理的相关手续。
八、组织机构
(一)成立云浮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承担改革有关领导协调工作。
总召集人:李尧坤 副市长
召 集 人:吴青川 市长助理、市经信局局长
刘天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 祥 广东电网公司云浮供电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局、广东电网公司云浮供电局。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正、副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领导、广东电网公司云浮供电局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请联席会议确定。
(二)云城区、云安县、腰古镇等各级政府和云浮供电局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改革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