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201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新局反映。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
云浮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中国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1]3号)、省版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权[20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优化信息产业发展环境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在我市政府机关实施软件正版化,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效。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我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将推进范围扩大到市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等机关,确保于2011年8月底前完成市、县(市、区)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逐步推进全市中小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把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指定一名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市政府成立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督促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务实协调地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负责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的宣传,会同财政、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与工商、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共同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加强对软件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督促软件供应商完善售后服务,为各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和业务培训。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并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于5月15日前将“单位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员信息表”(见附表1)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
(二)落实经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采购正版软件所需的经费由各地、各单位自行解决。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0]311号)的精神,各级财政部门将政府机关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经费纳入预算,通过公用经费、部门机动费、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等渠道落实正版软件采购经费。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实效。推进各地、各单位更换、使用正版软件,是建立法制社会,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以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为契机,切实落实正版软件购置和更换管理规定,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保障机制,健全计算机办公设备硬件、软件配套购买和使用登记制度,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制订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坚持不懈地强化软件的购买、安装、更换、使用、报废等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好用好自己使用的软件资产,不得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使用盗版软件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损害国家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单位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方法步骤
各县(市、区)政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围绕工作目标要求,抓住关键环节,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和整改,全面推进我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自查自纠摸底阶段(2011年4-5月)。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地、本单位所有在用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服务器所使用的软件(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进行自查;对已安装了正版软件的,保留有效授权证明,并纳入资产管理;对使用未经授权(非正版)的软件,必须删除。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地、各单位现有的计算机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地、各单位按照自查摸底情况形成本辖区、本单位正版软件采购的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各地、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市情况后统一上报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市政府。5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中旬起,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直部分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二)采购安装整改阶段(2011年6-7月底)。各地、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摸底阶段形成的正版软件采购的需求,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自行采购正版软件,推进整改工作,确保2011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各地、各单位于7月底前将完成正版化工作情况书面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8月)。各地、各单位对本地、本单位开展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并做好迎接国家和省检查组的检查工作。8月中旬起,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各地、各单位于8月底前将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书面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单位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员信息表
2、《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市直机关)
3、《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县区级政府机关)
附表1
单位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盖公章):
第一责任人
| 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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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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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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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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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部门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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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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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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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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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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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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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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