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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克拉玛依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组长:丁晓卫

  成员:刘 岩、宋 良、殷爱国

  (二)社区卫生项目组

  组长:吴海燕

  成员:皮 敏、李学智、王丽萍

  (三)医疗服务项目组

  组长:叶 庆

  成员:来勇臣、张甜、刘保刚、雷新涛

  (四)技术指导组

  组长:吴建华(兼)

  成员:李清辉、李 伟、兰 敏、汪 洋、刘永刚、高 菲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负责贯彻落实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市政府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2.初步审定全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市、区卫生系统各单位信息化工作规划及信息系统建设方案,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中的关系协调,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4.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进度和应用效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研究编制本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2.根据国家卫生行业信息标准体系的要求,起草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卫生信息标准及组织管理体系;

  3.组织、指导卫生系统信息化重大工程项目的方案征集、论证和项目申报工作,编制和下达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协调推进全市卫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工作;

  4.组织实施全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程,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评估、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5.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研讨和经验交流工作,汇总、统计卫生系统信息化工作情况;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卫生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需求,结合本市卫生工作实际,提出全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需求。

  2.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建设项目,负责信息化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

  3.财政部门:根据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建设项目,确保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

  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金保工程项目与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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