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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1〕25号)


沧县、运河区、新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效实施,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编制沧州市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积极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土地保障。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进一步充分利用“城中村”和“旧城区”土地,促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开展,改善城镇面貌和人居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稳定房价,保障民生。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和扶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淘汰落后和低效能产业,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

  (二)优先安排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完善城市功能。全力保障沧州新城区各个场馆、高校、道路、广场、机关企业办公场所等项目的土地供应,并满足配套的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等用地。

  (三)加强保障性住房供地,加快“两改”项目供地。年度计划期内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70%。对已完成一级开发的“两改”项目用地要加快供应。

  (四)增加城区东部土地供应量,实现城区均衡发展。按照市区建设“东西并进、南北均衡”的发展战略,逐步缩小东西部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距。

  三、工作步骤

  (一)提交材料与分析预测阶段

  各相关单位提交材料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资料清单》提供相应材料。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储备土地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进行对比分析,依据规划实施状况,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并进行深入分析。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和实际情况,市国土局会同发改、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组织对申报的国有建设用地需求进行审核,经综合平衡分析,预测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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