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退二进三”政策。加快主城区工业企业改制步伐,制定《沧州市主城区“退二进三”优惠政策》。实施“退二进三”战略,支持工业企业向“三区”搬迁。企业搬迁后土地由市政府统一收储、出让,出让土地收益部分按一定比例返还企业,用于企业改制和新厂区建设。搬迁企业新厂区建设由所迁入园区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六)人才支持政策。加快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步伐。采取签约聘用,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对于引进的技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和科研项目、教学启动经费、安家费和专项生活补贴等,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到重点中学和市区小学。市科技经费对引进的创业创新项目申报给予优先支持。探索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柔性引才机制,企事业单位可采取聘用、兼职、假日博士、星期日工程师等形式柔性引进人才。按照规划建设人才公寓,解决科技人才居住问题。鼓励 “三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培育国家级和省级引智成果示范基地等方式构建高层次人才集聚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把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集中精力抓中心城市项目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沧州市中心城区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沧州市中心城区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决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中心城市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布局。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城区经济发展新机制。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采用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办法,不断创新投融资渠道和平台,千方百计多元筹资,加大中心城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延伸市政建设管理范围,加快“三区”与城区道路的扩展与连接,搞好电力通讯、供水供暖、亮化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搭建基础设施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招商引资平台。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招商队伍,提升整体招商能力和水平。围绕城区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坚持实施领导带头招商、园区招商、产业链招商、小团组一对一招商、业主招商、以商招商等招商形式,拓宽合作渠道和领域。加大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等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力度,千方百计引进一批重大项目落户城区。激活民间资本,弘扬创业精神,支持返乡创业,引导、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形成全民创业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