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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二)抓住重点,带动全局,推进蔬菜产业升级。

  全市在抓好省级示范县基础上重点抓好20个示范乡和100个重点村的建设,以此为抓手,带动全局。

  1、发挥区位优势,实行规模化生产。按照集中连片、规模种植、配套统一、管理规范的要求,抓好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每个重点乡至少建设1个1000亩以上,采取先进设施的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以露地特色产品生产为主的基地面积要达到2000亩以上。重点村要建立500亩以上的标准园区。

  2、以发展设施蔬菜作为主攻方向。不断优化设施结构,创新设施模式,扩大设施生产规模,提高设施抗灾能力和生产能力。大力实施设施优化改造工程,采用新材料,推广新技术,改旧式,建新型,使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有机结合,使全市设施蔬菜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有一个新的跨越。采取因地制宜,土洋结合,大、中、小结合,高、中、低档结合的办法,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满足品种多层次需求。今后,示范乡和重点村新增蔬菜播种面积中设施菜面积要达到总面积的60%以上。

  3、提高科技含量。加大新品种引进推广力度,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抓好集约化育苗厂建设,推广穴盘育苗;加快滴微灌节水、膜下灌溉节水、微生物土壤活化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和无公害生产高新技术的推广步伐,提高蔬菜标准化生产能力。

  4、加强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着眼点和切入点,大力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统一入社程序、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进行标准化生产、统一生产计划,统一品牌包装销售”五统一,大幅度提高蔬菜生产标准化程度、管理水平和市场综合竞争力,搭建起现代蔬菜产业的发展平台。重点村每村建立一个蔬菜专业合作社,到2012年吸纳蔬菜种植户80%以上。

  5、培植龙头企业,提高产业化水平。采取市场运作、招标选定、政府扶持的方式,积极招商引资,培育引进一批蔬菜加工配送龙头企业,加强加工车间、恒温储藏和冷藏运输等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比较完备的物流配送能力。支持“二十乡一百村”重点区域新建、扩建一批产地批发市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引导龙头企业与“二十乡一百村”生产基地、蔬菜专业合作社建立稳固的产销衔接关系,与京津等大中城市中高端市场主体建立稳定的配送直销渠道,实现商品化、品牌化、规模化配送销售。

  6、加强产地环评认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未达标的土地不准种植蔬菜。建立健全县、乡、村、基地、市场检测网络,实施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购置配套仪器设备,在合作组织标准化基地建立农药残留速测站,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体系,加快产品认证步伐,把创立品牌与做强品牌和扩大市场占有率有机结合起来,尽快形成一批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蔬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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