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组织培训。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周密的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全员培训。要细化培训教育内容,向有关人员详细讲解《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职责和要求,使他们了解掌握《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充分认识《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施行后的法律责任,指导和督促其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6.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学校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督查验收的重点是各地对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调查摸底、以及向社会公告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颁布施行是新形势下依法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各相关部门安全工作意识,推动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切实推进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社会化、法制化,防止校园事故的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把宣传贯彻《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一切必要的办法和措施,保障宣传贯彻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协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主管部门要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本系统的宣传贯彻计划,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好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执法活动,做好相关职能业务内学校安全调查摸底工作。在宣传贯彻工作中,对分管业务内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要深入细致,以寄宿制学校为重点,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失控漏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书面通知,确定为学校安全重点单位,限期整改。
(三)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总结,将宣传贯彻工作的进展情况、经验及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市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