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发挥好《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在规范、指导学校安全管理的作用。
1.《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教育、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文化、卫生、工商、环保、质监、新闻出版等11个部门的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市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深入各部门和学校就相关部门安全职责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形势进行调研。
2.各部门、学校集中时间认真学习《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分解职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作为一次转变思想观念的良好契机。各有关部门及学校要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职责,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机制,依法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依据《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所承担的安全职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消防、交通、食堂饮食、卫生防疫、房屋建筑、校园周边设施及治安等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存在的隐患及管理漏洞。调查摸底工作要做到全面、详实、准确。各部门调查摸底情况于5月30日前报市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开展《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宣传月活动。各级政府要抓住《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施行的有利时机,在6月份组织开展《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掀起宣传贯彻的高潮。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采取撰写专题文章、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努力营造学习、宣传和自觉遵守《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浓厚氛围,促使各职能部门和学校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