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沧州市2011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印发,望认真贯彻实施。要求结合本地、本部分实际,制定2011年共公机构节能计划,并报沧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附件:沧州市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沧州市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

  为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沧州市2011年节能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关于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报告》关于2011年十项重点工作中“着力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公共机构用能现状

  近年来,我市公共机构积极开展节能工作,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有所增强,节能措施逐步到位,较好地控制了能耗不断增长的态势。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市公共机构能耗总量偏大、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据统计:2010年底,我市共有公共机构3320个,总建筑面积1156万平方米,用能人数849538人,公车6576辆。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电消耗量增长67.63%,原煤消耗量增长84.04%,汽油消耗量增长18.36%。主要节能领域呈现增长或大幅增长的态势。通过对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状况调查发现,我市公共机构在节能管理工作上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偏低。我市各级公共机构用能设备普遍能效较低,如高效节能灯的使用量占照明灯具总数量的比例偏低,空调等大型用电设备普遍未采用节能技术;办公设备管理粗放,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的选择,没有满足节能、高效的要求;公务用车还存在着超编、能耗高等现象。

  (二)节能管理体制、制度有待完善。我市公共机构还有部分没有设置专门的节能管理岗位和专职人员;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尚未确定;节能审计工作尚未开展;能耗统计制度还有待完善,缺乏有效的能源报告制度和节能考核制度,在节能管理、节能改造、节能应用等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节能管理工作还未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体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