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推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上半年各级政府及部门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评估制度和听证公示制度,推行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的作法。抓好“会审会”、“旁听制”、“处(科)务会议纪要”、“乡镇议事会”等四项制度落实,下半年组织专项检查。年底前省政府将制定出台《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追究办法》,各县(市、区)依据此办法对各项决策制度、权力运行公开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进行问责。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年底前基本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配合协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参与的制度廉洁性评估长效机制。加大网上公开力度,除涉密事项外,政府及部门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均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栏”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4、加快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抓紧筹划市行政服务中心,争取尽快投入运行。年底前各县(市、区)全部建成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办事处)、村(街道)建成便民服务中心(站、室)。上半年,在部分市、县开展编制进驻项目目录试点工作。制定全市统一的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网络平台技术标准,推进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下半年,调研起草《沧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明确“中心”的管理体制、职能定位、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充分发挥廉洁、高效、便民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5、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上半年修订完善市、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制定并推行廉政风险谈话、报告和督办制度。抓好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新农合资金、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监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公共企事业单位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广“制度+科技”经验,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注重整合网络资源,提高监控科技含量。(牵头单位:市预防腐败办公室;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6、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压缩专项转移支付比重。按照因素法,科学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提高专项资金分配政策、分配办法、分配结果的公开透明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直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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