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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
  四、管理分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具体达标标准交通运输部正在制定。交通运输部负责一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省交通运输厅和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二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三级企业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达标评定管理。
  厅运输管理办公室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厅运输局、航务局配合;厅建设管理处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厅质监站配合。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晓明
  成 员:李玉辉  孙建立  吴连民  吕全德
  张克亚  王春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安全监督处处长李玉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监督处,负责日常事务。
  六、工作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11年7月-12月)
  1、调查摸底。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分布、结构、类别、数量、事故等情况,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2、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定标准化试点企业名单,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3、落实相关制度和标准。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评级程序和达标标准,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4、确定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交通运输部确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确定,报省厅备案。确定的评审单位应向社会公布。评审一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交通运输部认可;评审二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评审三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确定,并报省厅备案。
  5、开展试点。各地要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程序及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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