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表彰第三批“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通报
(鄂办文〔2011〕2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近年来,全省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加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加强试验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发展模式,取得了可喜成绩。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公共事业不断发展,村庄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农村民生得到有效改善,基层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涌现了一大批发展速度快、建设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这些示范村在各地发挥了强有力的示范带动作用,极大地促进了全省新农村建设。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扩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示范效应,促进我省新农村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经各地评选推荐和考核审定,省委、省政府同意,将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建阳村等150个村命名为第三批“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附后),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示范村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加快发展,取得更大的成绩。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总结推广和宣传普及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典型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力争形成更多更好、全面发展的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尽快改变农村面貌,切实改善农村生活条件,解决农村民生问题;加强民主管理、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为扎实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月25日
第三批“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共150个)
武汉市(14个)
洪山区青菱乡建阳村
汉南区湘口街双塔大队
东西湖区慈惠街八向大队
东西湖区走马岭街试验站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