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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改善民生工作的若干意见

  (二十二)关心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以及“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为)的目标要求,切实关心好农村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重点抓好空巢老人生活上的照顾、身体上的医护和精神上的安慰,让他们安享晚年。重视和关心对留守儿童的服务教育(包括文化教育、安全保护、心理健康、习惯养成等),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六、改善人居环境

  (二十三)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1年,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5万套;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新建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4万套(间)。

  (二十四)继续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入户工程。2011年,全省新增清洁能源进入农村家庭25万户,大力推广“猪-沼-菜(果)”等生态经济模式,逐步完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能源服务网络。

  (二十五)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2011年,以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围绕农村环保“四个两”示范工程建设(“两清”:清洁种植、清洁养殖;“两减”:农药减量化、化肥减量化;“两治”:村庄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两创”:生态乡镇创建、生态村创建),对全省涉及27个县(市、区)的800个行政村进行村庄环境连片整治,受益人口达到130万人。

  七、加大扶贫助残力度

  (二十六)强力实施整村推进。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择300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村平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少于100万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植主导(特色)产业,实施扶贫到户,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在省定重点老区乡镇、插花贫困乡镇,各选择一个重点贫困村,参照整村推进方式,集中投入,解决突出问题。

  (二十七)着力推进扶贫搬迁。整合投入资金8000万元,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扶贫搬迁1万户、4万人,努力解决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特困群众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注重搬迁质量,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十八)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工程。安排财政扶贫资金5000万元,采取“直补到人”的方式,培训转移贫困劳动力5万人,重点引导和鼓励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被大中专院校和高中录取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技能,就业增收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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