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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三农”工作的意见

  15、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坚持“一主三化”的指导方针,推进县域工业园、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发挥省级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作用,重点支持有潜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将原财政体制规定的省级共享税收收入全部下划到市县,作为市县固定收入。重点支持和鼓励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加快发展,争创全国百强县市。

  16、落实惠农政策和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落实粮食补贴、农机补贴和畜牧生产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兑现。新增补贴向粮食主产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要素市场化机制,发展农村投资理财服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大支持力度,因村制宜发展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等产业项目,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7、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把综合扶贫开发与扶贫到户有机结合,实现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不断提高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库区的扶持力度。认真办好中央彩票公益金连片开发试点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点老区乡镇、插花贫困乡镇连片开发试点。发挥扶贫项目贴息贷款的拉动作用,发展贫困地区特色支柱产业。充分发挥现有政策作用,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重点县选择300个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做好1万户、4万人的扶贫搬迁工作。继续组织党政军机关、社会各界实施定点扶贫、对口帮扶、“616”工程、企业参与扶贫等社会扶贫工程。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8、深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继续安排省预算内专项资金,加快优质农产品加工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加工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技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农产品加工各个行业的领军企业通过资本营运、资产运作方式,跨地域、多形式进行重组整合,做大做强。从今年开始,通过5-8年的努力,重点培养10家左右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过百亿元。增加5亿元省级财政调度资金,支持新增省级重点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发展壮大。加大对品牌创建的支持力度。继续对农产品加工先进园区、重点企业、知名品牌和先进县(市、区)进行表彰。

  19、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制定土地、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核心生产原料基地。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三位一体”建设股份合作基地,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倡导产销双方互守诚信,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

  20、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加快农村商贸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超、农商对接。支持大型粮食物流节点、农产品冷链系统、生鲜产品配送中心、农资超市和农家店建设。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善农民进城销售农产品的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等各类流通中介组织。鼓励各类工商企业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农资经营,引导和支持建设一批大型涉农商贸企业集团。继续推进以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为重点的“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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