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鄂发〔2011〕1号 2011年1月12日)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抢抓重大机遇,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利发展,充分发挥水利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认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
(一)全省水利面临的新形势。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省水利建设成就巨大,已成为全国重要的水利大省。水利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水利有优势,也有忧患,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全省防洪薄弱环节突出,长江、汉江防洪保护圈没有完全形成,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湖泊堤防基础差,分蓄洪区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滞后,水库涵闸泵站病险多,洪涝灾害依然是我省的心腹大患;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水土流失严重,水生态环境严峻,水资源供给矛盾依然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农田灌排体系不全,灌排设施老化失修,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和排涝标准明显偏低,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依然是影响我省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关键因素,水利设施薄弱依然是我省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加快水利建设刻不容缓。
(二)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事关农业农村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防洪、供水、粮食安全乃至经济、生态、国家安全。我省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抢抓重大政策机遇,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水利工作科学定位、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凝聚全社会力量,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二、明确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坚持“民生优先、统筹兼顾、人水和谐、政府主导、改革创新”原则,始终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防汛抗洪中心、粮食安全大局、民生水利重点、生态水利方向、改革创新动力,不断深化水利改革,进一步增强应对有力的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合理高效的水资源配置能力、环境良好的水生态保护能力和科学规范的水利管理能力,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湖北特色的水利现代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