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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建设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河南省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工作组例制度》、《河南省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建设督导制度》、《河南省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四项制度的通知

  8、各单位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如有以下事项,必须提前向厅信息办报告,厅信息办初审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1)新建核心业务系统、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如呼叫系统、查询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
  (2)对核心业务系统进行版本升级改造且系统功能、架构、数据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3)对各应用系统进行资源整合。
  以上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新系统实现的主要功能、架构和数据结构;系统升级改造前后主要功能对比变化情况;系统升级改造前后主要架构、数据结构对比变化情况;系统改造或资源整合后对业务管理、决策支持及资源整合利用等方面预计产生的影响及变化情况。
  9、各单位应于每年1月15日以前,将本单位信息化工作上年度总结和本年度计划情况安排报告厅信息办。
  10、本制度由厅信息办负责解释。

  附件2:
  河南省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工作组例会制度

  一、为确保河南省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建设任务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制定本例会制度。
  二、会议参与人员:工作组全体成员、各成员单位分管本工程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人和其它相关人员。
  三、议事规则:科学高效、实事求是;明确会议主题,详细汇报;对具体事项要充分讨论,统一认识后各单位要认真执行。
  四、会议安排: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会议由综合协调组负责具体安排落实。
  五、会议内容:总结上月工程进展情况,考核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协调相关事宜;安排布置下月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通报工程中的重大事项。
  六、特殊情况下,工作组组长可随时召开工程例会。

  附件3:
  河南省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建设督导制度

  一、为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建设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与管理,提高工作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督导工作在工程工作组领导下,由工程建设组具体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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