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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交安监〔2011〕15号)


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扩权县(市)交通局,厅运输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1〕36号)要求,省厅制定了《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二日

  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通知》精神,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1〕36号)要求,决定从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省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省厅成立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和平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郭晓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成 员:李玉辉 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朱玉发 厅运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郭留红 厅公路局副局长
  刘国杰 厅高管局副局长
  吕全德 厅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省交通运输部门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厅运输局,吕全德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对客运企业、客运站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达到100%、对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达到100%、对营运客车驾驶员资格审查达到100%、对违章违规营运驾驶员的处理达到100%、对营运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达到100%;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达到100%。取缔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的车辆,超范围经营、不依线经营的客运车辆。从而实现企业经营行为规范,运输车辆全部符合条件,营运驾驶员安全意识提高,客运站履行源头管理职责到位,不发生重特大道路客运安全事故。
  三、专项行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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