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1〕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2011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开局年,做好2011年扶贫开发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2011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转变扶贫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为主线,以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增加收入为核心,以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为平台,切实抓好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社会扶贫等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扶贫开发水平,不断增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活力。
2011年全省扶贫开发的主要目标是:解决4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和脱贫问题,启动重点县新一轮贫困村整村推进300个村,扶贫搬迁1万户、4万人,“雨露计划”培训转移5万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力争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以上。
一、继续推进脱贫奔小康试点。围绕实现脱贫奔小康试点“三年有明显变化”的目标,坚持一手抓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县域经济发展,确保7个试点县市实现贫困人口减少10%的年度目标。一是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这一中心任务,以项目为载体,强力推进试点县市重大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发展、村庄环境整治、招商引资等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各试点县要有效整合资源,集中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扶持资金,确保年度规划顺利实施,取得实效。二是认真落实帮扶措施。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统筹安排,积极落实项目和资金。各试点县要加强与省直帮扶单位特别是牵头帮扶单位联络,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全面加强检查考核。依照《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和《湖北省定点帮扶试点县管理意见》,加强对7个试点县市综合考核验收和帮扶单位检查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