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通报
(鄂政发〔2011〕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0年,全省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0〕58号)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严格监管,突出责任落实,大力推进“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树立典型,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人民政府等23个单位“2010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称号,授予省公安消防总队等57个单位“2010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0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武汉市人民政府
襄阳市人民政府
荆州市人民政府
宜昌市人民政府
十堰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人民政府
荆门市人民政府
鄂州市人民政府
黄冈市人民政府
咸宁市人民政府
随州市人民政府
仙桃市人民政府
潜江市人民政府
天门市人民政府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公安厅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