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0〕11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信访事项复核工作,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促进群众信访问题有效解决,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工作委员会。现有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任:张岱梨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主任:王永高 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
李元江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绪国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陈洪波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员:盖卫星 省信访局副局长
董王山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维学 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陈吉学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杨世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黄洪 省公安厅副厅长
严学军 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