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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管理体制

  (1)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2)市、州、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领导机构

  成立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长:常务副省长

  副指挥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省发改委主任

  成员:省委宣传部、省军区、武警湖北总队、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安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新闻办、省通信管理局、华中电监局、民航湖北监管局、省气象局、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省电力公司、武汉铁路局、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管道华中输气公司、湖北机场集团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发改委负责人。

  2.1.2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省气象局局长、省发改委副主任担任。

  2.1.3市、州、县机构

  市、州、县政府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组织领导、办事机构的设立,参照本预案确定。

  2.2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2)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协调相关地区、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及市、州、县应急机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案的编制、演练及实施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及市、州、县应急机构开展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案例收集、技术分析、经验交流、装备研发、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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