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0〕6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2010年4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04号)即行废止。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管理体制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2.2职责
2.3咨询机构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灾害防御规划
3.2避难场所准备
3.3队伍准备
3.4培训与演练
3.5宣传
4预测与预警
4.1预测及信息报送
4.2预警分级
5应急处置
5.1应急启动
5.2应急响应行动
5.3社会动员与参与
5.4应急终止
6灾后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置
6.2社会援助
6.3调查与评估
6.4恢复重建
7信息发布
8保障措施
8.1人力保障
8.2财力保障
8.3物资保障
8.4基本生活保障
8.5交通运输保障
8.6通信保障
9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
10.2预案实施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
1.2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