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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的通知

  六、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消防监督检查设备设施,提高执法水平和效果;深化警务公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增强执法透明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定期开展培训教育,全面提升业务技能,以执法示范单位为“标杆”,进一步提高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年底前,70%的执法单位、50%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达标。
  市人民政府将按照《2011年克拉玛依市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绩效评价细则》内容要求(见附件),对各区、各有关单位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验收。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力度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克拉玛依市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绩效评价细则

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组织部门

完成

时限

防火墙工程整体项目

1

结合自身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对全年“防火墙”工程建设进行部署。

相关成员单位

3月

2

结合自身职责分工,在行业系统范围内全力遏制亡人、群死群伤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严防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

相关成员单位

12月

规划体系建设项目

3

按照市政府2011年工作计划的要求,加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抓紧研究地方消防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市法制办、公安消防部门

12月

4

完成《克拉玛依市“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正式颁布实施。

市公安消防、发改、规划、安监部门

6月

社会化消防工作机制建设项

5

根据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相关要求,主管领导定期参加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按要求做好参会相关准备,并在本部门、本系统范围内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相关成员单位

12月

6

根据消防工作督查考评相关要求,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参加市安委会组织的消防安全督查工作。年底,参加市安委会组织的区及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考核验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克拉玛依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范畴。

相关成员单位

12月

7

根据消防安全联合执法相关要求,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发动行业系统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及时依法组织查处消防部门移送的火灾隐患及其它城市管理问题。

市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卫生、工商、行政执法、质监、广电、安监、农牧、旅游、公安消防、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等

12月

8

制定出台相应办法,年底组织开展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考核验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克拉玛依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

12月

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

9

按照行政管辖在本行业、系统范围内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发起宣传攻势,积极推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市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工商、行政执法、质监、广电、安监、农牧、旅游、公安消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

8月

10

根据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八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工作目标(公安部规定),按照行政管辖在本行业、系统范围内开展针对性督导检查,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建设任务。

各区政府、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卫生、工商、行政执法、质监、安监、广电、农牧、旅游、公安消防等

8月

消防保卫及隐患排查治理项

11

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制定印发消防保卫方案,合理部署值班备勤,按照行政管辖在本行业、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作督导。

相关成员单位

12月

12

根据全市部署,按照行政管辖在本行业、系统范围内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以高层及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及其它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各区政府、市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卫生、工商、行政执法、质监、广电、安监、农牧、旅游、公安消防等

12月

13

按照行政管辖将本行业、系统范围内的市、区级重大火灾隐患列为重点督办对象,在职责内依法督促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加快火灾隐患整改进程。

市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卫生、工商、行政执法、质监、广电、安监、农牧、旅游、公安消防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等

12月

重点区域消防专项整治项目

14

在职责范围内督促居(村)委会或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消防演练等消防管理责任,尤其要确保社区室内外消火栓供水正常、消防车通道畅通。

各区政府、民政、农牧、公安消防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

12月

15

新农村建设中,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和督促各乡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等基础建设,加强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各区政府、农牧、规划、发改委、建设、交通、水务、公安消防等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

12月

16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将违法建筑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法经营建筑列为重点整治项目,一并实施综合治理,防止此类建筑发生火灾事故。

各区政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工商、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

12月

消防经费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7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合理保障消防业务工作开展及消防装备器材所需经费。

各区政府、财政部门

12月

18

加快相关手续办理,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全力推进消防站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市公安消防、发改、规划等

12月

19

在职责范围内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水源底数核查、规划建设、资金投入、建设施工、维护管理等工作。

各区政府、规划、建设、发改委、水务、公安消防等

12月

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项目

20

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雇用招聘、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奖惩激励等方面,组织研究消防文职人员雇用及工作制度。

各区政府、公安消防、人事、编委、财政等部门

12月

21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依托各地公安消防队伍逐步推动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各区政府、公安消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等部门

12月

22

对街道、乡镇政府消防队伍建设给予指导,组织研究街道、乡镇政府消防队伍的业务规范性标准和程序。

各区政府、公安消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等

12月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项目

23

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公安、教育、民政、建设、经贸、文化、广电、安监、旅游等部门消防宣传教育职责。

市公安消防、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建设、经贸、文化、广电、安监、旅游、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等

12月

24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平台,在本行业、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报道和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消防问卷答题活动。督促本行业、系统单位对员工实施消防培训。

相关成员单位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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