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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


  3.推进商贸流通领域节能。优化现代物流配送信息体系,积极推广节能、节水、节材的产品和技术。除特殊情况外,公共建筑、宾馆、酒店、商厦等室内空调出口温度夏天不得低于26℃,冬天不得高于20℃。

  4.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全面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立和完善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落实各区县和市直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工作方案,理顺和健全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渠道,切实摸清和掌握公共机构能耗情况。

  (五)加快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

  1.加快节能技术研发和技术基础建设。依靠省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技术中心,着力解决节能领域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产学研”联合,重点研发推广煤炭、焦化、冶金、电力、建材、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节能关键技术。

  2.加快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实施一批节能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在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建材、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技术。

  (六)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编制西宁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实施资源整合,合理延长生产链,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强化全过程控制。在重点抓好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的同时,加快县域循环经济发展,实施一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

  2.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推进粉煤灰、脱硫副产物、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搞好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工作。

  3.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七)促进清洁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以资源能耗消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涉重金属工业行业为重点,加强源头消减、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目的,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其他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扩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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