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六是完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制定《贵州省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试行)》、《贵州省食品生产企业信息申报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诚信评价机制,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三)工商部门。以 “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五个更加”和“12345”工作思路的要求,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切实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建立健全证照核发规范管理机制,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发行为,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严格乳制品及食用油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乳制品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初步建成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并在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投入使用,基本实现食品经营主体许可、食品质量监管方面的综合运用。
  二是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把食品进货关,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查验核实食品生产者提供的证照和食品质量检测的批次报告或证明文件。切实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对经过抽样检验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等问题食品,依法进行查处,及时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销售,全面推进食品的入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监管。
  三是充分发挥检测体系作用,切实加大食品质量检验工作力度。在提高快速检测准确率上下功夫、求实效,把食品质量定向检测和快速检测作为监管执法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用时少、设备便于携带、检测覆盖面广的优势,认真开展食品检验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全面完成全年食品抽样检验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任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同时,加强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建成移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室一个,切实增强流通环节食品应急处置能力。全年至少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5000批次以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20000批次以上,出具流通环节抽样检测结果分析报告至少8次。
  四是加强食品市场巡查,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监督检查行为。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检查,下移监管重心,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划分责任区,分片分段逐户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巡查规范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将日常巡查监管的内容以列表的形式进行细化,针对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不同业态和组织形式,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执法水平。指导食品经营者积极开展县级食品流通行业协会的建设工作,每个市(州、地)至少成立1个食品流通行业协会。五是进一步加大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工作力度,切实提升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继续坚持巩固和完善“易票通”制度,通过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监督检查和培训,切实让经营者知法、守法,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采取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开;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食品进货把关、销售和退市等自律机制,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售假冒、仿冒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切实对消费者负责;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对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与考核机制,通过研究明确项目和量化指标来考核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法定责任义务。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