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胜坚 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赵启兴 自治县科技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副局长石孝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扶贫办副主任杨盛椿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林业局种苗站全体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日常事务。
(二)成立项目专家组,负责实施方案的审定,宣传培训以及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
组 长: 马锦林 广西林科院副院长
副组长:陈国臣 广西林科院经济林所所长
李晓铁 桂林市林科所所长
石孝伟 龙胜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广西林科院、桂林市林科所有关专家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道路250米「3.5米宽的普道」,新建管理房「含教研室,砖混」100平方米、蓄水池1个「200立方米」,灌溉渠道「直径1米」1000米,拉电线300米「2回」,埋水管「DN75」400米);
2、采穗圃林业建设(购置2000株优良母株苗,良种母株苗的栽植、整形、抚育);
3、砧木采购和栽植、圃地准备、嫁接、嫁接后苗圃管理。
(二)项目建设规模
拟建成80亩的油茶种苗培育基地,其中建成50亩的采穗圃,30亩建成育苗基地。
五、项目管理
(一)财务管理
油茶种苗培育基地建设项目是科技扶贫项目,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报账制管理。油茶种苗基地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及报账,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费用支出的审核;县林业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县林业局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施工进度,定期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账凭据,经县扶贫办审核、报县财政局审批后拨付资金。县财政局可以根据项目需要,预付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
(二)工程管理
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做好建设物资采购供应计划。在采购货物和工程物资过程中,实行政府采购。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办法。同时,要建立严格的物资领用和保管制度。
(三)项目验收
项目竣工后,由县政府办组织县财政局、扶贫办、林业局、科技局、审计局等部门根据项目实施目标任务实地检查验收,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县财政局根据项目验收意见书审核批准后拨付资金。
(四)档案管理